中国经济在过去四十多年间实现了飞速发展,民营企业家成为市场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和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同时,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他们也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此话虽有危言耸听之嫌,但事实是,风险和利益在商业活动中总是相伴而行,获取利润的过程必然伴随着风险,所以,任何一个企业管理者都希望在获取利润的同时规避风险。
在民营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企业家要以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来看待和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否则,一旦法律风险管理不当,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则可能是颠覆性、甚至是毁灭性的。
为了做这次专题,我们查阅了2009—2020年的《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涉及的罪名中,经济类犯罪排名靠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我们查阅的12年来的企业家犯罪报告中,有6年排名第一。此外,企业家经济犯罪还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内幕交易罪等。
以2014—2018年这个区间为例,民营企业家被判有罪总计7578次,共涉及36个罪名,排名第一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触犯频次1494次,占比19.71%;其次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触发频次955次,占比12.6%。接下来依次为:职务侵占罪,触发频次744次,占比9.82%;合同诈骗罪,触发频次520次,占比6.86%。
《2019—2020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显示的结果也与我们得出的结论一致。数据显示,2020年企业家触犯频次最高的前五个罪名分别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47次,27.72%)、职务侵占罪(373次,15.98%)、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15次,9.2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67次,7.16%)、合同诈骗罪(166次,7.11%)。这五个罪名占2019—2020年度企业家犯罪频次总数的67.1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企业家最易触犯的罪名,多发于民营企业的融资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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