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正文
  • “醉”不可赦!杭州一出租车司机醉驾酿事故,砸了饭碗

  • 责任编辑:新商业 来源: 中国商业期刊 2021-08-27 13:47:00
  •   交警提醒:

      酒驾害人害己,于道路交通安全是个极大的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作为“职业司机”,更应严格守法,一旦违法上路,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千警进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正在进行,杭州萧山交警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全力维护道路的交通安全。

    微信图片_20210827114442.jpg

      8月23日凌晨2时许,萧山交警盈丰执勤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金鸡路飞虹路口附近发生一起单方事故。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发生事故的是一辆浙A号牌的出租车,车辆斜着停放在路上,车辆右前侧损坏严重。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整个事故过程被还原:出租车在一小区门口掉头后,缓缓而行,突然不知怎么的方向一偏,径直向路边撞了过去。在巨大的冲击力下,车子瞬间调转了方向,气囊都弹了出来。

      在询问驾驶员事故具体情况时,民警发现肇事驾驶员的身上似乎散发着一股酒气。凭着职业的敏感性,民警便怀疑该驾驶员有酒驾的嫌疑。

    微信图片_20210827114532.jpg

      于是,民警将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4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又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微信图片_20210827114539.jpg

      经调查,驾驶员陈某,37岁,江苏人。据陈某交代,当天白天跑了一天的出租车,干完活后,晚上,他与朋友几人相约到萧山一家饭馆吃饭。一行人从晚上8点开始吃到次日凌晨1点多结束。

      期间,陈某喝了二两多的白酒和三瓶啤酒。吃完晚饭后,陈某与一朋友打算到一澡堂洗澡过夜。于是,陈某便驾驶出租车前往,当行驶至飞虹路段时,突然酒劲上头,车辆不受控制,径直撞向马路牙子……

    微信图片_20210827114553.jpg

      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29.3mg/100ml,属醉酒驾驶。

      陈某对自己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追悔莫及。

      由于陈某驾驶的机动车为租赁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身为营运车辆驾驶员,陈某没有把交通法规放在心上,明知故犯,一念之差,最终砸了自己一辈子的饭碗,同时,还将面临着进“班房”的刑事处罚,陈某的损失大了!

    微信图片_20210827114546.jpg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等待法院的宣判,且还将承担违约赔偿出租车公司事故的所有损失。同时,车辆所在企业也被约谈追究主体责任,要求其加强管理。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杨一凡 通讯员 钱宽

    提示:文章内容仅供阅读,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猜你喜欢

    无相关信息
  • 朱先春:企业创造高绩效的核心要素是人本动力
  • 刘青萍:引领世界500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 陈俊长:以核心技术提升易司拓的行业领导力
  • 李 雄:资本运作者要保持行业领先的专业意识
  • 谢 琨:钱塘天誉“士族大宅”的创建者
  • 外贸风险管控要突出全过程信息识别与整合
  • 出口型企业要有效平衡电子商务的双重影响
  •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怎样避免成为“背锅侠”
  • 主编推荐 ...
  • 打扮家斩获“2021年最具创新力家装平台”荣誉...

  • 一对一辅导前十名大智教育给出高中学习方法,建议收藏...

  • 潮动蓉城,中石油携手舒达源亮相成都国际车展...

  • 滚动新闻 ...
    新闻排行 ...
  • 风险提示:文章内容仅供阅读,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关于我们 | 杂志简介 | 法律声明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E-mail: cbmag@163.com  律师团队:北京正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QQ:360737408
    (C)版权所有 中国商业期刊网     京ICP备1303470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