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表示,保护投资者权益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在证券公司监管工作中已形成了六个方面相互配套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客户权益受非法侵害的可能性明显降低。他透露,作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的一项重要法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正在起草之中。
在日前召开的 “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发展与完善”国际研讨会上,庄心一表示,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体现在证券监管各项相互配套的制度、政策和措施当中。近几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不仅彻底化解了证券公司历史累积的风险,还改革完善了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形成了证券公司常规状态下的监管制度,以及证券公司经营失败状态下的处置规则,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宗旨。
他介绍,通过总结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经验,目前在证券公司监管工作中已形成了六个方面相互配套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一是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二是以第三方存(托)管为基础的客户资产保护制度;三是以信息真实透明为目标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四是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五是以风险提示为主要内容的投资者教育制度;六是以“依法清偿、适当收购”为原则的投资者补偿制度。
庄心一表示,通过建立和实行上述制度,证券公司监管中投资者保护措施全面强化,客户权益受非法侵害的可能性明显降低。但是,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把“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逐渐完善。已经确立的制度要坚决落实,有的制度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该研讨会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议旨在通过对中国证券市场现行投资者保护制度运行状况、面临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和深入分析,借鉴成熟资本市场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及机构的运行经验,提出完善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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