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人二十年犯罪报告
文/ 王荣利
三十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令世界赞叹。
中国经济的腾飞,既离不全国各地人民的辛勤劳动,也离不开许许多多中国商人的智慧和贡献。
中国商人无疑是非常令人尊敬的。在我们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时候,我们不应当忘记他们,历史也不应该忘记他们。
如果说那些成功的中国商人非常令人尊敬,那么这些失败的或者落马的中国商人则非常令人心痛。因为他们失败或者落马带给社会的,是巨大的损失,带给他们家庭的,是巨大的痛苦,带给他们本人的,则是牢狱之灾乃至杀身之祸。
本文拟通过对这些中国商人犯罪案例的统计和分析研究,一方面希望能够揭示出中国商人犯罪问题的真像和答案,另一方面也希望使社会各界对于中国商人犯罪等问题有着更加清醒和全面的认识,从而加强预防措施,减少中国商人犯罪现象。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文/张弓惊
看到中国商人犯罪记录,我一点没有紧张。甚至认为,把这些商人的犯罪行为弄在一起排队,是有点小题大做大惊小怪。世界上哪个行业的人不犯罪呢?为什么商人犯罪,就非得大张旗鼓拿出来“晒”呢?甚至,我在想,弄不好,这张表格是在为当前公众们不太正常的风起云涌的仇富心态“为虎作伥”。
现在说市场经济好,恐怕没有人会反对,但是,如果我要说“商人好”,恐怕会迎来一堆板砖。这是一个很吊诡的现象。那些现在还在持“无商不奸”观点的人想一想:没有商人的参与,能叫市场经济吗?有一句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成语”:要想不犯错,最好别干事。当年改革开放,鼓励大胆试验,不怕犯错。实际上,你可以给我说,说的是不怕犯错,也没有说是不怕犯罪。实际上,我要说的是,错误犯大了,不就是犯罪了吗?要知道,当年乃至如今,中国的市场经济,都是在一个极不利于市场经济生存的环境下顽强生存下来的。从古代的“抑商”到当年的“资本主义尾巴”,能够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声令下先走一步的人,哪个没有一点“亡命徒”的味道?商场如战场,没有一点敢闯敢拼的劲头,你做不了商人,勉强做了,迟早也会垮台。
实际上,我根本没有替这些被判刑、乃至被杀头的商人们叫屈的意思。我宁愿相信我们的判决全部都是公平的,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写这篇文章。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那些为了商业竞争不惜作奸犯科的人,不配得到任何同情。我想说的是,作为一个几乎天天需要和恶劣的生存环境斗争、和强大的竞争对手斗争才能站起来的行业里,多出几个把持不住自己、试图用市场经济规则之外的手段立于不败之地的犯罪分子,根本不是什么怪事情。
面对风云变幻的市场,没有一点点“赌性”很难做,但是,如果一味“赌”而忘记自身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的风险,那根本上就是舍本逐末。商业上的“不走寻常路”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竞争策略,但是如果把商业上的“不走寻常路”用到商业之外,无异于自取灭亡。商业的成功会往往会让人心理膨胀,认为自己连法律的约束都可以不在乎,那就很危险了。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永远是“皮”,商业利益永远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可是,在市场竞争中“杀”红了眼的商人们,往往最终忘记了这一点。等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往往悔之晚矣。多年前我到监狱采访过一个贪官,他哭着对我说: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我不当官也行,当了官,不要工资只要生活费都行……商人们被送进“四堵墙”(监狱)里面去,其心情恐怕与这位贪官类似。
从这个角度看来,这篇中国商人犯罪记录是有意义的。起码可以提醒在市场经济中“惨淡经营”的商人们,平时多反思自己。世界上哪个行业都有恶劣的犯罪,但是并不能因此作为商人们可以放松自我要求的理由。被惩处的时候,悔恨的只有自己。当然,对于把这张表作为“无商不奸”证据的人,我只能说:爱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