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吕文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
法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也是评判区域营商环境优劣的关键所在。律师是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确保法律得以公正实施,全力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应当积极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秉持平等原则,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供给角度
维护产权关系。在实务中,律师可以灵活应用法律知识,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强化产权保护。这些服务内容间接地激发了经济活力,使得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有效推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进程。
协助构建法律治理体系。经济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辅相成,法律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而良好的经济基础则为法治制度的制定和有效实施奠定基础。律师可以凭借法律专长,助力国家构建完善的法律治理体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实现均衡、稳健的发展。
需求角度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营商主体机会平等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目的所在,然而,现实中各营商主体也会面临机会不平等的难题,对于公平的需求就尤为迫切。此时,律师作为正义的守护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为营商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
保障营商主体合法权益。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法律手段会成为营商主体间解决矛盾纠纷的“利器”,确保每个主体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全面保护。律师凭借其精湛的专业技能,可有效化解企业危机或纠纷,保障企业稳健发展,助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律师如何开展协作
政府方面。律师可以为营商主体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这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和发展起到直接作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支持,助力律师能力的提升。具体而言,政府可以为律师提供培训机会、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以提升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技能水平。同时,政府应引导或组建特定律师服务团队,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确保营商主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可以被满足。
公检法方面。在与公检法协作时,应当建立良好的合作交流机制,确保律师可以得到有效援助,尤其是在处理非诉业务、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在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时,应着力构建并完善经济犯罪快侦快办机制,营造包容、审慎、公平的执法氛围以及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以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质量。同时,还应积极探索建立警企无缝对接联系机制,在重点企业建立警务室,以便及时响应并解决各类问题。与检察院协作时,双方可以共同开设民营企业案件“绿色处理通道”,以有效加强营商环境的法治监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当地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与法院合作时,律师还应当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全面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发力点
找准“切入点”,靠前化解涉企纠纷。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主动介入以靠前化解涉企纠纷。为实现这一目标,律师应精准定位“着力点”,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密切关注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与风险,迅速为其提供解决方案,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以提前解决,从而保证市场经济活动可以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成效,律师应当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内部,根据其实际需求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方案。
把握“需求点”,精准提供法律服务。能否为营商主体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是衡量法治化营商体系建设成效的重要因素。因此,律师应当精准把握营商主体的“需求点”,积极调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深入剖析市场经济活动,并根据分析结果整合律师行业、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法律服务资源,并将相应资源直接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确保营商主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
鉴于营商主体体量庞大,要想全面而深入地调查每一项经济活动并不现实。为此,律师及相关机构应当探索创新途径,以精准把握营商主体法律服务的“需求点”。为有效解决该问题,律师可以与有关部门合作,利用信息技术搭建矛盾纠纷在线处理平台,鼓励营商主体将需求上传至该平台,从而使律师可以有的放矢地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这种方式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营商主体的法治意识,推动争议解决走向理性化、法治化轨道,还能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可以顺利推进。
抓住“融合点”,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在执业实践中,面对矛盾纠纷,律师首先应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并非所有矛盾纠纷都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加以解决。因此,在处理相关问题的过程中,律师需要巧妙应用法律手段,找准各类矛盾纠纷中的“共同点”“融合点”,有针对性地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平衡各方的合理、合法诉求,确保相应营商主体可以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务体验。为实现这一目标,律师应当充分发挥其身份优势,全面掌握事件的来龙去脉,确保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高效地解决问题。在为营商主体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应当积极倡导通过协商、调解以及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不仅实现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妥善处理,并能在此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提升营商主体的法律意识,为构建更加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紧盯“突破点”,助力企业“浴火重生”。随着国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各地区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但各营商主体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其处理方式还有待完善,法治素养也有待提升。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律师应从营商主体入手,将增强其法治观念作为“突破点”,促进营商主体依法、依规治企。为进一步提升营商主体的自治效能,律师可以积极联合当地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其经营规范的制定,并引导营商主体通过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为确保律师可以发挥作用,律师本身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等,都应当积极探索并明确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着力点,从而为该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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