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素荣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科研事业单位积极建立完备的财务内控体系,对强化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有效监督管理、避免权力滥用等问题,确保科研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科研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科研事业单位实施财务内控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对科研事业单位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内部管理活动,是科研事业单位健康运行的基石。实施较好的内部控制管理,从单位自身治理层面讲,有助于保证科研经费的合法有效使用,有助于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及运行效率,更好地实现单位的战略目标。
“十四五”开局以来,国家在稳步推进“十三五”时期的一系列财政体制改革基础之上,积极落实对科技事业“放、管、服”改革要求,2021年8月又重磅推出国办发32号文,更深层次地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科学技术方面的重要决策部署,更大程度激发了科技创新的活力,更加鼓舞科学家们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随着国家对科技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规范用好财政经费,高效监督国有资产,已成为科研事业单位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使命和责任。因此,加强科研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构建风清正气、廉洁自律的“免疫系统”已成为科研事业单位迫切的管理需求。
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意识相对较弱。科研事业单位对财务层面的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与内控建设的要求差距甚远。首先是对财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不够重视,只停留在会议或报告层面。部分科研事业单位总认为建立内部控制主要是为应对报告而建立的一套自我监督与检查制度。其次是缺乏全员充分参与的意识。一些单位工作人员认为内部控制工作是财务部门的业务,甚至只是负责此项工作的员工的分内之事。在实际工作中,也只有财务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员工才会从内控的角度考虑业务的合理、合规性。
内控制度不完善。科研事业单位部分内控制度存在缺失或陈旧的问题,未按规定制定或修改,尤其是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如收入管理规定、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票据管理规定等,导致相关业务缺乏控制,存在违规甚至违纪风险。有些是制度陈旧,未按最新政策要求或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如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等,导致制度执行符合性差,部分制度形同虚设,降低了管理效率,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工作和出发点是预算先行,然而许多科研单位普遍存在预算控制不足的现状。大多数内控是管理层的决定,这就直接导致了内部控制制度与实际业务存在一定的差异,制度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大打折扣。
内控职责划分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科研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执行中往往存在部分部门职责界限不清,业务处理流程不畅,权责分配不合理、重点不突出的情况。有些职责被重复性分配,有些职责却没有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存在一定的官僚主义传统,没有具体的制度约束和明确的职责分工,某项工作有时候根本找不到具体负责人。责任不能追究到个人,最终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时候也会出现内控建设和监督的牵头部门不明确,造成重点工作无法突出,严重影响内控管理效率,导致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无法正常运转。
缺乏有效的评价与监督机制。目前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只停留在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内控报告及部分制度建设层面,不涉及后续评价和监测机制。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不仅仅是制度制定和实施,评价与监督也是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收尾工作,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有力保证。如果缺乏评价与监督,就看不到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会导致一些内部控制制度失效,没有被落实到具体业务流程中;也有一些内部控制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但仍在盲目实施。
内控信息化程度低,影响管理效率。目前,大多数科研机构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或不完善。一是资金尚未到位,单位既不会因为此项工作给予支出安排,又不会对此足够重视,与此同时财政也没有专门下拨对内部控制的专项经费。二是虽然内控报告上有关于内控信息化建设的评价分值,但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建设标准,造成科研事业单位无章可循。三是一些单位将OA系统视为内控信息系统,却没有与内控相关的各个业务模块的对接。一些重点业务如报销审批流程等仍采用线下审批流程,影响内控效率和效果,不利于重点业务流程的刚性执行。
完善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对策
强化全员参与内部控制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内部环境是单位内部控制实施的重要基础。首先,要提高本单位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管理人员是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主要决策者和实施者,决定着本单位内控的方向,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开展与内部控制有关的培训。经常性的培训促进单位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内控工作人员相关领域的知识,以此适应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更新。
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控制活动。科研单位应基于对各种业务的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财务内部控制的方法,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对存在的风险进行整体把控,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首先,要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管理体系。在单位预算编制环节,严格将预算编制岗位与内部审计监督岗位分开,不断深化预算管理的纵深方向,将本单位各项财务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预算第一的原则,杜绝预算外支出。
其次,重视和完善内控报告的编制工作。在做好编制任务前提下,成立内部控制管理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梳理收集来的相关资料,形成有效的分析报告。
最后,强化本单位内部授权审批流程。限制未经授权的员工直接接触和处置财产,采取领用时详细记录,使用中密切关注财产情况,归还时及时清点,确保账实相符等措施,着力保护本单位所有财产的完备。
健全与落实内部监督与评价机制。加强对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是有效实施内控标准体系的重要保证。科研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建立与实施的跟踪检查,促使各部门对出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落实,促使内控与内部的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形式的监督有机结合。在单位管理监督工作过程中,也要注意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控制工作的日常例行监督检查机制和自我控制评估机制。
积极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随着财务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也亟待增强。科研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财务管理现代化工具,将各项内部控制管理的管理体系、操作程序、审核授权管理等嵌入财务管理现代化体系中,将内控活动与ARP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如OA系统)等大量信息系统整合,及时正确获取并传递信息,实现过程可追溯,审批有依据,整合和减少线下劳动力、离线管理等其他作业,做到对科研经费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通过这一整个流程的实施,促进管理效率和效果的提升。
针对近年来我国出台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日益精细化的科研管理要求,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出现的问题日益突出,亟待有效解决。基于此,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管理对推动科研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科研事业单位应充分发挥内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职能,积极做好与各职责管理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以确保内控管理的顺利进行,并最终达到建立“内容全面、程序严格、配套齐全、有效管用”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推动科研活动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为科学家提供潜心致研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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