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建安 陈 凌
家族企业是全世界最为常见的企业组织类型,也是分布广泛的传统组织类型。几乎各行各业都存在家族所有和家族控制的企业,即便是在上市的大型公众公司中,仍然有极高的比例是家族制的。
我国的民营企业创立时间不长,也具有全球家族企业的共同处境——一家人如何掌控和经营企业不愿为外人所知,政府和学术界一度认为家族制的企业不具备两权分离的专业性,不像支薪经理控制的现代工业企业那样能够登堂入室,就连企业家自己也担心“家族企业”的帽子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在很长时间内,我国缺乏对这种历史悠久、有较强环境适应力企业组织的充分研究,甚至一度认为它是低效率的代名词。
近年来情况有所改观,中国学者对家族企业这种组织类型的研究逐渐走向深入,发挥了为其“正名”“扬名”,进而助力家族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家族企业学术研究共同体
从全球学术界来看,也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开始,人们才逐步看到了家族企业在抗风险能力强、经营稳健、兼顾利益相关者、担当更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优势。1988年,《家族企业评论》(Family Business Review)杂志在美国创刊,成为家族企业学术研究具有合法性与必要性的一个标志,与创业学研究、中小企业经济与管理研究学者一道,凝聚并加速形成了家族企业学术研究共同体。
相对而言,中国家族企业学术研究共同体形成更为不易。
在整个20世纪,适合中国创富家族创新、创业的稳定制度环境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当欧美家族企业研究能够登堂入室之时,由于缺乏足够的家族企业数量,中国未能彰显出家族企业研究的必要性。20世纪末期的家族企业研究更像是对创业企业或者中小企业抑或者民营企业的研究。当时的民营企业处于家族所有并由家族经营的草创阶段,唯有家族内部才愿意提供金融资本、关系资源和人力资本。既然多数只是创业期,那么还谈不上有事业、财富或者精神可以传承,相关的研究中很少去测度家族的跨代传承意愿。小部分从改革开放之初(甚至有的从改革开放前的社队企业就已开始)就创业的农民企业家,虽然已经积累了不少财富,但全国尚处在刚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阶段,这些企业家对于财富能否自然而然地由子女传承还心有疑虑。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学者对家族所有兼家族经营的两权合一型企业研究具有了一定的前瞻性。浙江大学陈凌教授在《经济研究》刊发论文指出:鉴于中国社会低规范程度的信息特征,家族制比市场和科层制可能更有效率,形成有别于西方的家族化、地方化和网络化的市场经济制度特征。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李新春教授则指出:家庭制度推动了市场发展,为改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缺乏家族企业的研究,将对中国经济特别是企业组织的发展难以准确把握。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储小平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综述性论文梳理了中国坚韧的家文化对国人心理和行为的影响,认为家族观念和家族制度是其他民族所无法比拟的,指出当下家族企业研究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话题。
20世纪末以上三位学者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的文章揭示出了企业家族制的经济合理性与文化适应性,也指出了家族制度对企业可能带来的“双刃剑”作用。
为此,学术界提倡社会应全面理解家族企业。家族制具有是否“适合”的问题,本身没有“好”与“坏”的价值评价,它是很多企业主所选择的经济组织模式,尤其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的阶段,家族制适应了制度环境。如果将家族制等同于“落后”的组织,那么很难解释企业主动选择并长时间坚持这种“落后”方式还获得了巨大的财富这一事实。
以家庭(家族)为基本单位的创业精神和创富行为,是中国经济的内在动力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家族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参与和见证了市场经济在中国的持续发展。中国市场经济大发展并不源于其中心,而是在其边缘地带。由农户发展而来的家庭式作坊、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带着资金、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外资企业构成多元化的市场经济主体,在计划经济最薄弱的地方,由于满足市场的需求,像雨后春笋般展示出勃勃生机。
21世纪初的家族企业研究仍然烙有时代的印记。在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的管理体制、公司治理等主题的定性讨论中,往往把家族企业作为负面的组织形态,并将家族企业与关键人大权独揽,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或者操控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形同橡皮图章等现象混为一谈(如姚乐,2005);警惕国企改革后走向家族企业(陈文科,2005);民企也要走出家族制,否则内部人控制影响可持续发展(何光辉、杨咸月,2005)。当时学术界就郎咸平提出的“私营经济未必比国有经济好”以及“国有经济未必低效率”等“孰是孰非”进行了更多属于价值观层面上的争论。从“郎顾之争”到“郎张之争”,把家族企业这种组织类型拉入了讨论。需要重点指出的是,仍然有一些研究者如宰守鹏认为欧美企业在产权上由家族控股而经营上可以与职业经理人兼容,借助家族权威和亲情纽带,构建有利于传承而发展成为百年家族企业的文化,这样的观点至今仍然具有影响力。
此后,创业与家族企业国际研讨会的举办,标志着中国家族企业学术研究共同体的成立。该学术研讨会由浙江大学发起主办至今已经14届,中山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等兄弟院校参与了联合主办。伴随年会的是我国企业界、政府和社会越来越客观认识该组织类型——家族企业不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类型,而是观察民营企业成长的一种视角。从上到下逐步达成共识,家族企业健康发展要上升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这14届年会上,有1500余位来自海内外近百所院校的研究者提交了1900余篇学术论文参加交流。另外,工商管理学科尤其在家族企业研究领域活跃的海外知名学者徐淑英、Bradley L. Kirkman、Sara Rynes、Jess Chua、Mike Hitt、Llyod Steier、Alfredo De Massis、Sabine Klein、Peter Jaskiewicz、Kosmas、Smyrnios、Tan Wee-liang,Justin Craig、陆亚东、李海洋、张燕、罗小薇、吕文珍等做了主题演讲和学术成果分享,还有新儒学的领军人物哈佛大学杜维明教授分享了儒家思想与儒商的责任,带动了家族企业的跨学科研究,提升了国际家族企业研究成果的中国本土化以及中国家族企业研究国际化的水平。
家族企业研究的主题
家族企业研究首先要回答家族企业如何不同、为何不同,以及由于家族的涉入,企业战略、行为与绩效发生了什么影响。越来越多的学者达成一个共识,家族企业不可能被简化为同质的群体。将企业划分为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的二分法,暗含着将家族企业作为同质性组织。正视家族企业异质性问题,就要在家族涉入的连续变量基础上,引入调节变量(Moderators)以及中介变量(Mediators),观察这些变量如何最终影响了家族企业的创新、国际化、传承、职业化和利益相关者协调等战略行为。
家族企业研究必须要回答家族企业组织的经济贡献。不仅在中国,全球从事家族企业研究的学术界都绕不开的一项工作就是测量这种早期被忽视的组织在本国经济中的比重。例如,Klein(2000)对德国的研究,Morck和Yeung(2003)对瑞典的研究,Astrachan和Shanker(2003)、Heck和Stafford(2001)对美国的研究,得出共性的结论:无论是企业数量、GDP总量、解决就业、提供税收还是创新投入等方面,家族企业都是最大的经济力量。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家族企业委员会、全国工商联研究室联合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学术研究机构组建课题组,借助两年一次的全国私营企业大调查时机,于2011年出版了第一部全国性的、以家族企业为主题的报告——《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2011》,通过全国性的调研数据摸清了中国家族企业的现状与趋势。如果按照家族控股权的定义标准,抽样数据中85.4%的民营企业是家族企业;如果按照更为严苛的条件,家族所有并由多位家族成员共同经营,那么也有超过一半的民营企业(55.5%)是家族企业。重视家族企业的健康成长,支持家族企业就是支持民营企业。如果考虑到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那么支持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就是保证我国的税收、GDP、创新与就业。既然当前中国家族企业最关注的是传承与转型,那么学术界参与并推动的中国家族企业摸底调查研究,为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指南和重要的政策抓手。之后,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家族企业委员会联合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社科院等越来越多的研究机构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展开了专题分析,先后出版了《中国家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3》《中国家族企业传承报告2015》《中国家族企业年轻一代状况报告2017》。尤其从传承报告开始,各研究机构对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的家族企业进行了比较研究和经验分享,拓宽了社会对家族企业认知的视野。浙江大学陈凌、窦军生团队从2012年开始进行家族企业健康指数报告的出版,响应了党中央关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统战工作精神,得到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的支持。
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主题离不开制度环境。无论是以法律和规则构建的正式制度,还是以习俗与文化构成的非正式制度,一起组成了微观企业战略决策的制度环境。中国家族企业本土化研究是立足于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并存的制度转型特征和以差序格局为核心的泛家族主义文化这种特殊情境展开的。我国学者基于转型经济特征的情景化研究,蕴含着能够超越特殊情境为管理学知识做出贡献填补理论空缺的机会。同时,家族制本身是一种企业的情境,对其研究能为现有的经济和管理理论做出贡献。在“家文化”影响下,企业主在家族成员之间,在自家人、自己人和外人之间配置产权,体现了关系原则和能力原则的微妙平衡。即便是情境专属的华人文化研究,虽然很难普适化为西方理论做出贡献,但是关注到了重要的管理现象助益中国管理实践。最近几年的研究表明,家族企业拥有特殊的韧性,在特定制度环境下能做出各种适应性安排。具有跨代传承意愿的创富家族,表现出更高的社会责任和长期导向。
中国家族企业研究得益于创富家族与民营企业的资助。2001年,中山大学率先成立了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中心。香港思源基金会、择善基金会在2004年捐助成立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2007年,方太集团在浙江大学捐赠成立了方太家族企业研究基金,资助优秀学术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该领域的广大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的研究兴趣。2012年,新加坡陈江和基金会在香港科技大学创立陈江和亚洲家族企业与创业研究中心。2013年,凯风公益基金会赞助中欧工商管理学院成立中欧凯风家族承研究中心。2014年方太的茅氏家族捐赠成立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家学院。2011年以来,李锦记集团先后支持出版了多部中国家族企业研究报告。
助力家族企业传承与转型
中国传统家族企业需要现代化转型。一方面,如果只看到家族企业中的裙带关系和家族冲突,忽视这类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贡献,显然是一种成见。家族企业本身所具有的初创成本低、家族成员可信度高、内部凝聚力强等特点,使它表现出极大的活力。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的中国,有限信任基础上的合作局限在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的人际关系网络内,人格化交易本身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另一方面,如果只看到家族制的可行性,而忽视了传统家族制的变革,那么无法支持家族企业的成长。随着我国民营企业走过初创期,市场交易规则逐渐被认可和遵从,人们的信任半径不断扩展,非人格化交易极大提升了法制基础上的市场容量,分工的细密性和拓展性促使家族企业突破原有主要依托家族及其亲朋好友的经营模式,在更广阔的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等)上整合资源(陈凌,2018)。传统家族企业需要主动转型为现代家族企业。完全走出家族制并非民营企业的必然走向,但要在产权结构、人才队伍、组织模式和文化观念等方面进行积极变革。值得一提的是,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家族企业成长之路,暗含着宏大叙事的线性思维惯性。企业的复杂性可能超出了学者们理想式的阶段论。迄今为止,家族企业的现代转型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非常有限,欧美国家的已有经验不一定适合中国的社会环境,也不一定适合中国传统家族文化,而这恰恰是需要国内学者着力研究的领域,值得大家为之共同努力。
家族企业现代化转型首先需要稳定的、适合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中国社会自宋代开始就形成了两种生产方式并存的特征,一个是具有活力的民间小资本主义生产模式,这一模式包含了千千万万以家庭和家族为单位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者,他们面向广阔的市场展开激烈竞争;另外一个是围绕国家机器和封建统治阶级(包括皇宫和各地官僚)的贡品生产模式,包括大片皇家土地、庄园、矿产、规模庞大的宫廷工场和国家专卖的盐铁等战略性资源产业。美国汉学家Hill Gates把那些微不足道的小生产者看作是“中国的发动机”,用以解释近千年中国历史生生不息的活力。中国改革开放40年经济的高速增长,重要原因之一是家族制民营经济能够顽强成长,成为重要的经济力量,最终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双重引擎互相补充、协调发展的强大市场经济微观主体。在法律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两个不可侵犯”;在政策上,一方面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另一方面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执行层面上,还需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门槛,降低民企融资和经营成本,实现民企与国企的权利及机会的平等,将“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
家族企业现代转型还需要企业与企业家做好准备。第一代企业家利用巨大的市场化改革机会完成财富积累。创业的模式多属柯兹纳套利经济:利用模仿、降低环保要求、规模经济等获取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以区域间和体制间的套利赚取暂时的利润。企业多为短期导向,船小好调头,从矿产到房地产,再到金融、小贷和P2P,他们容易跟风投资。一方面,表现出强大的韧性,度过多次国际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什么赚钱做什么。之所以要正视企业家精神衰退,是因为很多企业家只盯住政府手中的套利机会,与个别权力官员勾肩搭背、设租寻租,形成人格化的市场交易模式。这种套利模式遇到十八大后的强力反腐,企业家的投机机会急剧下降。另一方面,缺乏专注和专业的战略选择。当前国内家族企业普遍通过资本化、多元化、出口导向等层次的转型升级,还没能从套利经济转型到熊彼特的创新经济。创新不是简单进入新的行业,从不怎么赚钱的业务脱身找到赚钱的业务。重要的是创新的精神,不断有新思想进行商业运用。有创新精神才能给予企业长期复利。
家族企业现代转型还需要企业家的家庭做好准备。与现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相比,中国历史上的家族企业鲜有能够突破家族范围以外的成功经验(近代晋商票号可能是弥足珍贵的例外),“富不过三代”一直是困扰中国家族企业成长发展的重大难题。中国家族企业普遍还处于从第一代到第二代的传承进程,而国外的经验表明,一般家族企业是在家族内部完成第一次代际传承,而现代转型发生在从第二代到第三代之间的传承。这表明,中国家族企业的现代转型会发生得更早,相应的准备必须适当提前。当前家族企业应该尽早启动家族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为了“家族”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规范家族内、跨家族以及家族—企业之间的家族成员行为和利益协调的制度安排,这是公司治理的有效补充。家族治理的制度安排可以包括构建家族内部开放型的沟通文化;在所有家族成员中获得一致认可的家族价值观、使命和愿景;建立家族成员共同决策机制,为家族及其财富的延续提供有效的代际传承计划等。在计划生育政策松绑、创富家庭的家庭规模变大的情况下,家族人力资源的准备以及众多家族成员之间的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在中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植物园,有长成参天大树的家族企业,也有灌木般大小耐寒耐旱耐涝的家族企业,还有花花草草般的家庭式个体工商户,既需要阳光雨露的制度呵护,也需要蚯蚓、蜜蜂等利益共同体人士的陪伴,还需要园丁的辛勤劳动。中国家族企业研究学者从20世纪末开始,为企业的“正名”“扬名”发声,为其健康成长出谋划策,培养专业人才与创富家族同行,产学协同共生共荣实现中国梦。
(本文节选自《中国家族企业生态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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