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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行管理存隐患 储户权益谁保障?

  • 责任编辑:cbmag 2010-11-02 08:00:00
  •      中国人素有“积谷防饥”的传统,所以大多数老百姓习惯于把钱存进银行,也根深蒂固地信任银行,认为“钱放到银行,不会丢”。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为了提高其经营效率,便不断开始金融创新,由此而引发的问题也呈多角度多层面出现。 

      近期,我刊收到了多起消费者对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的投诉,投诉内容涉及乱收费、储户被保险、理财产品混乱、银行系统漏洞大等诸多方面。 

      一、收费不合理 乱收费 强制收费 

      随着对私零钞点钞费的取消,储户对银行“乱”收费现象不断声讨,小额账户管理费、密码重置费、银行卡挂失费、短信通知费……时下,银行的各种收费项目越来越多。 

      悄扣小额账户管理费,不提前通知储户。 

      近年来,因为小额账户管理费储户状告银行的案例屡次发生。但面对储户的质疑声,银行仍是照收不误,且规定,当借记卡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用时,客户一旦有资金入账,银行便会首先自行扣除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欠款。 

      多数投诉者认为,银行在收小额账户管理费之前,在没有提醒储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就直接通过系统扣款,等到储户发现之后,钱已经被划走。 

      建行道县支行强制客户购买其电子银行e路通 

      雷先生于2009年5月16日,为儿子办理平安保险,在建设银行道县支行开户,2009年9月发现该行在其帐户中收取手机短信服务费用后要求其取消手机短信服务,在该行业务员操作下办理取消服务。但是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仍然收取手机短信服务费用9笔计人民币27元;今年7月19日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建设银行道县支行开户,同时强制要求购买建行电子银行e路通计人民币15元。雷先生一再申明不需要手机短信服务,该行未经本人认可,强制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并收取费用一笔计人民币3元。 

      建行河南大学分理处拒不出示收费法律依据,涉嫌非法经营。 

      客户投诉:客户柴先生于2010年06月12日发现龙卡遗失并忘记密码,随即持有效证件前往河大分理处补卡挂失。申诉人被0366号员工告知卡内余额为零。可是柴先生记得卡里还有30元,于是要求打印收费详单,对方说要收费。另外柴先生又被告知补卡,挂失都必须交10元工本费。柴先生认为他三年的全部利息不上5元。当对方查过之后说,由于帐户管理费,年费的收取,其余额已为零。柴先生要求其大堂经理出示收费的法律依据及业务在银监会,河南银监局的备案号及备案内容,对方让柴先生拨打95530询问,话务员称备案是商业机密,不能泄露。另外柴先生要抄写建设银行的法人代表找其营业执照时,发现对方并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总公司营业执照,属非法经营!柴先生在阅读其墙壁上的收费通告时发现有换零收费一项规定,而此行为早被银监会叫停,对方却仍在继续执行此项目。 

      二、理财市场混乱 多储户遭遇“被保险” 

      理财市场的竞争无处不在,收益率是硬道理,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银行确实有很多需要来做理财业务,一方面为了维护客户,还能增加存款,这其实都符合银行的经营目标,也并没有违反相关法规。但是,银行理财业务如果是从银行出发并为了银行自身的经营目的而不是客户的角度出发而设立的话,问题一定存在。 

      2009年马女士去广州建行江湾路支行存款,一位卢小姐为其办理了建行理财金卡升级为理财白金卡。后来,卢小姐向马女士推荐说:“建行与新华保险联合推出了一款理财产品,既能保本,收益率又高出银行利息很多”接着卢小姐说“每年存10万,存够五年便可有(50万+分红)x 25%利息,日日计息,月月复利,你知道复利的威力吗?存的时间越长,你的财富越是呈几何级数地递增,假如不取出来,只允许你最多存20年,”马女士说,实际上这就是一份保险,保单的保期就是20年,却误导成这么好的收益)马女士问:“五年后是否能取出本金及利息”。卢小姐回答说:“可以”!实际上,如果中途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第一年退大概只能拿回本金的60%,如此算来,马女士2份加起来,损失竟达8 万! 

      调查发现,尽管保监会等有关部门不断规范银保产品的销售行为,但一些金融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部分推销人员误导宣传,加上消费者自身的疏忽,导致“存单变保单”的现象不断发生。 

      近日,在黑龙江省建行南直路营业厅,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单女士办理存储业务时,极力推荐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并声称该产品收益比银行储蓄高许多,甚至承诺如果中间需要用钱,银行可协调保险公司将保费的80%借给她,而对于如何借、是否有利息、利息是多少以及如果中途退保将扣出多少费用等都未做任何提示。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的单女士稀里糊涂地就将本用来养老的储蓄变成了保险。 

      保监会有明确要求,保险代理人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不得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 

      如此看来,建行的管理环节存在着严重问题,建行无视保监会的规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蒙骗、诱导消费者,其职业道德何在?对此,相关监管部门银监会、保监会又该承担哪些责任? 

      三、建行虚假宣传理财产品 蒙骗消费者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对多家建行支行进行了暗访。记者发现,当消费者向建行工作人员问及理财产品时,大多数分行的工作人员都首先会向消费者推荐名目繁多的保险产品,如果被消费者识破,有的工作人员就开始提及银行的理财产品,都会说某某产品保本,无风险,利润大,像什么“日日鑫、大丰收、利得盈、汇得赢、日鑫月溢”等。工作人员说得眉飞色舞,心花怒放,消费者听得则是晕晕乎乎,但却能被忽悠认为会有丰厚的收益。调查中,记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得到了几份建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而多数消费者都没看到过产品说明书,只听工作人员口头介绍来了解产品的。本是产品的说明书,工作人员却千方百计藏着掖着。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建行对其理财产品的宣传也多存在夸大收益,避谈风险的情况。所有理财产品都有一个漂亮的名字,日日鑫、大丰收、汇得赢,消费者一听一看,脑子中立刻浮现的是一幅欣欣向荣的画面。银行许多营业网点没有在明显的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公告。许多银行在宣传其理财产品时,主要篇幅都是在夸大其产品的优点。一些银行理财产品营销人员在理财产品的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对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投资者利益如何保障等问题,宣传品上大多是只字不提,只是在不显眼的地方写上一句“投资有风险”而已。这直接造成日后一旦本金受损就将引发许多纠纷,对银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的网站上是这样宣传“大丰收”产品的。“大丰收”是建设银行推出的主要面向个人客户的新型组合理财产品,产品能够满足客户追求流动性和稳定收益的理财需求。为客户提供灵活方便的投资渠道和稳定收益为目标,产品期限3年(可展期),客户可以在工作日随时申购赎回,资金实时到账。产品具有如下特点: 

      收益高:收益率远高于活期存款,而且建行会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分段计算收益。流动性好:随来随买、赎回方便,类似于活期存款。资金到账快:赎回资金实时到账。费用低:不收申购、赎回手续费。安全性高:理财资产分别由建行和信托公司进行托管。专业化程度高:银行运用动态组合投资管理技术,有效平衡收益与风险。 

      而大丰收的真实面目又是什么呢? 

      近期,任女士向我刊投诉:我购买了建设银行周周大丰收开放型理财产品人民币陆万元,后于2010年6月22日经过常规流程办理了赎回手续,办理赎回手续时理财顾问告知资金稍晚才能到账,不能告知具体到账时间,也不能解释原因。一直到2010年6月28日资金仍未到账,理财顾问表示抱歉但无法对此事做任何解释也无法解决问题,我是小型私营业主,资金被银行占用极大地影响了我的日常经营活动,请相关部门出面协调,我要求银行立即退还本金赔偿损失!此种情况的发生和建行宣传的“随来随买、赎回方便”不是成了鲜明的对比吗、不知建行方面对此作何解释? 

      四、建行信用卡问题多客服形同虚设 不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近年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总量已达到1.85亿张;仅2010年上半年,信用卡交易量就达到了2.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0.73万亿元。但是,在信用卡高速发展过程中,在信用卡产业形成各方利益集团后,我国信用卡的法律法规较为滞后,有关持卡人权益受损事件频发。 

      建行信用卡从未激活却被强收年费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规定: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扣收费用的除外。日前,我刊收到曾先生对建行的投诉。 

      曾先生说,他在建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在信用卡尚未启用(未激活)的状态下,于当月18日在工资部划去曾先生卡内160元年费。信用卡尚未启用(未激活),又何来年费,事前也未接到通知。建设银行如此霸王行为,让曾先生很是气氛和无奈。建行不按规定办事,出现如此情况,总公司又该作何解释? 

      建行信用卡提款只见取款收据不见钱 究竟存在啥猫腻? 

      2009年5月5日,李先生用信用卡卡号为:4367480015090304的建行信用卡在河南省周口地区鹿邑县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旁边的建行自动提款机上透支提款2000元,按提示操作后听到提款机里面哗哗的数钱声音,可是20多分钟始终没见钱出来,紧接着出来一张2000元的取款收据,然后手机收到取款2000元的信息。李先生查询余额发现卡上少了两千元,李先生拨打95533,始终没人接,于是向营业厅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告知说等明天提款机盘过账就清楚了。几天后李先生收到营业厅的一位男同志电话,被告知提款机现金不错,钱可能是李先生取走了,李先生感到很气愤,向银行多次反映情况后,都没有得到满意解决,最后向我刊反映了此事实。 

      建行作为一家消费者信赖单位,如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实在是有失其身份,对此建行总公司又将作何解释,客户权益何以保障? 

      五、建行系统漏洞到底多大 多储户存款离奇被盗 银行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2008年1月11日晚,央视《新闻联播》报导了深圳破获了一起特大网银盗窃团伙。落网的18名团伙成员中有7名台湾人。初步统计显示,这个团伙已作案数百宗,涉案金额达上亿元人民币,数百名受害人遍布在深圳、上海和武汉等几十个城市,还牵涉到多家金融机构。 

      2007年11月26日晚上,胡先生在刷卡时发现其建行的龙卡上的钱数目明显不对。后查明,银行卡上的钱于07年11月12~13日被他人连续23次通过本地的若干ATM机(包括建行和其他银行的)取走,总额44200元。胡先生认为,由于银行卡和密码均未遗失,而密码一般只在三个地方使用,一是建行的柜台,二是建行的ATM机,三是建行网上银行,这三个地方的安全措施都由银行负责。但银行却始终把责任推给储户,苦果最终也只能由胡先生一方承受。 

      2007年4月24日,吴先生在建行开户存入10万元,不到2小时,10万元钱即被一次性全部划转,而当地建行网银转账一次限额仅为5000元。事发后吴先生多次找银行反映问题,要求得到解决,但银行一直敷衍了事,推卸责任。后吴先生又向各有关部门反映此事,银监局、公安局、以及当地多家媒体,芜湖市镜湖公安分局的窦警官在经过调查过后给予的答复是,“相信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而本市的大江晚报于只于4月28日对事情做了一般性描述,吴先生要求深入报道以引起建行重视,但晚报以及本市其他媒体均表示不便报导。 

      12月14日,朱女士发现网上银行的账户丢失近万元。12月20日上午,朱女士去建行办理了60万元的现金本票,然后把白金卡办理了网上银行的签约手续。回家上网时却不能登录。朱女士回到银行打印明细对账单,显示卡上余款已被通过网上转走10万元。朱女士多次联系建行,一直没有任何正面回复。在她再三要求下,建行上海分行黄河路支行于3月30日给她出具了一份书面答复,内容有三:一、就您网上银行签约事宜,我行网上银行不存在系统安全问题。二、您的资金被划转是由于您个人信息和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泄露造成的。三、对此问题可协商解决,但应当在刑事案件结案之后(朱女士已到公安局报案)。不过,公安局方面最终也没有回复。 

      对于经济实力雄厚的银行来说,每个储户的损失或许是微乎其微,但对于每一个储户来说,则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和打击,严重的甚至危及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生命。储户把钱存到银行,钱丢了,银行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作为建行方面,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又有何见解? 

      六、家贼难防 建行出内鬼 骗贷案何时休 

      针对最近频发的骗贷案件,办案检察官认为,最重要原因之一是银行工作人员放松了对申贷人资格的审查。“如果银行高管不‘放水’,诈骗者再有本事也骗不出来多少钱。”该检察官说,“近年来,出现了各种贷款诈骗手段,只要银行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办,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窟窿’。大部分案件的出现,都是因为银行内部人员行为不检点,给犯罪人员‘放了水’,最后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5 “内鬼”协助骗贷3793万元 

      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长杨独立,1998年~1999年,冒用他人名义,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案发后已被判刑。在这起案件中还有5名银行的“内鬼”,包括原建设银行广州市芳村支行行长张森淼、原房信科科长陈炎斌和徐巧红、原房信科业务员林群海、原芳村建行光复路办事处主任黄健龙等5人。从1998年1月到1998年10月,陈永隆等人共从芳村建行获得贷款3793万元。这笔巨款最终被陈永隆以转账和提现的方式全部提走,除偿还部分贷款外,至案发时仍有2866万元的银行贷款逾期没有偿还。2004年8月19日,陈永隆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广州人民检察院起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5天之后,芳村建行5“内鬼”也因分别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在广州市芳村法院出庭受审。 

      银行7亿骗贷大案 竟从建行开始 

      银行高管为骗子骗贷大开绿灯,短短3年内,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被骗出贷款7.08亿余元的惊天大案中,骗子最初下手的地方竟是建行。起初,胡毅(犯罪者)通过建设银行某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进行担保贷款,建行当时在二手房贷领域的监督力度比较大,胡毅偶尔用点假手续从银行骗贷。不久,胡毅的资金链发生了断裂,建行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刻停止放贷,并要求胡毅还贷。情急之下,胡毅将目光投向了农行,从而铸就了7亿的骗贷大案。 

      中融信托违规获取客户信息 被罚停业半月涉及到建行 

      2010年9月6日,中融信托因涉嫌违规获取银行的理财客户信息,其信托产品销售部门(财富管理中心)被要求从8月中旬开始,停业整顿半个月。目前,停业整顿期已过去一个多月。此事涉及包括招行、建行、深发展在内的七八家银行,客户信息外泄多与银行客户经理中出现“内鬼”有关。一种路径是,“内鬼”将客户信息高价卖给中融信托的客户经理,后者向客户推销信托产品;更有甚者,“内鬼”绕开银行将客户私下介绍到中融信托购买信托产品,并获取高额佣金。 

      另一方面,各家银行也开始了“内鬼”严查行动。“内鬼”的存在不仅使得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流失严重;同时,客户资料外泄,侵犯了客户个人隐私,可能引发客户对银行提起诉讼。 

      吴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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