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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由经济PK管制经济

  • 责任编辑:cbmag 2010-09-29 08:00:00
  •   以经济之名: 历史断面里的人性密码

      自由经济PK管制经济

      汉帝国初年,社会经济一片萧条,连国家元首的马车上都凑不齐四匹同色马。仅仅不到50年的时间里,帝国经济便是一片繁荣,国库里陈谷满仓。所谓“文景之治”是如何令经济由低谷步入高峰的,这其中究竟有些什么奥秘?

      一穷二白的帝国初建

      秦末的大混乱彻底摧毁了当时整个中国的社会秩序,以经济为尤。秦帝国崩塌后的剩余资源,则成了汉朝创建的基础,这其中包含完整的政治制度、法律条文、地理图册、户籍档案等图文资料,也包含着具备相应政治管理经验的人力资源,同时还包含着被战祸破坏殆尽的经济环境。

      《汉书》和《史记》中均对汉初严峻的经济环境有所记载,两者大意是相近的,都是因战乱而导致大规模的经济衰退,连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刘邦的车,都配备不齐四匹同样颜色的马,更不要谈其他政府官员。政府官员能混得上有公务用车待遇的,都是高官,通俗的说法叫够级别。现代些的说法是部级官员,在那个时候叫三公九卿。但他们的公务用车,也仅仅是牛车而已。至于平头百姓家,基本上穷得吃完上顿没下顿。因为战祸使得他们已经把家中的经济储备消耗一空。

      史籍中定义汉朝开始的标志是秦末帝子婴的投降。在那个时候,天下的战乱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越演越烈。持续的战乱对经济的破坏日益加深,特别是被项羽联军刻意破坏的关中地区,经济形势曾紧张到人吃人的地步。

      《史记·平准书》中只记载了粮价暴涨,并将其归咎到商人的囤积居奇和货币制度变更上,而没有记载当时的人吃人现象。至于《汉书》的《食货志》和《高帝纪》则没有回避这一历史事实。料想这应该是政治机密过了保密期,允许解禁的原因。联系到《史记》作者司马迁的个人经历,可以肯定他记录的绝大多数历史都很讲政治,因此在以《史记》为证的历史推断中,一定要注意甄别其内容的合理性,否则将无法归纳出真正的历史规律。

      不靠谱的粮价与人吃人

      粮食价格的暴涨,如果将其认定为通货膨胀,那么货币体制出了问题肯定可以作为原因来看待,而商业行为将商品价格扭曲,也不是不可能。这种人为扭曲市场价格体系的做法,古代叫囤积居奇,今天叫炒作。如果脱离开人吃人这一历史细节,几乎可以认定,这就是导致粮食价格变化的真相了。然而人吃人的惨相告诉我们,粮食价格的变化却是另一种画面。

      如果到了靠吃人才能活命的地步,那么对于个人来说,铤而走险,行凶抢劫根本不算什么挑战勇气与道德的事,甚至不用权衡利弊就可以判断出,这是种低成本生存的办法。这样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根本容不得所谓的囤积居奇。道理很简单,如果某人有粮食,价格高到大多数人都买不起,那么买不起粮的人公开联合起来,明抢粮主就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当商业规则已经破坏,社会秩序不复存在的时候,事态的变化不能按照秩序井然时的社会逻辑来推测。

      由此可以断定,汉初通货膨胀问题的根本原因很可能只是粮食和经济物资的短缺,或许货币制度问题是推波助澜的凶手,但绝不是主导因素。至于商人从中作梗的说法,基本是不可信的,应该是司马迁迫于政治原因而进行的栽赃。

      历史中记载,刘邦当时解决饥荒问题的办法是让百姓把孩子卖掉,然后到四川去寻求赈济。我个人认为这个说法很令人费解。粮食短缺如斯,多一口人,就多一张嘴吃粮,谁能愚蠢到在这种情形下买一个消耗粮食的累赘?即便是豢养家奴,眼下的成本未免太过高昂了吧。

      以经济观点看待,以交易行为增添人口,可以按投资定性,然而在那个特定的时期中,投资于人口,显然不会在短期内有可预期的收益,因为增添的人口相当于购进亏损资产,是不符合经济原则的。因此可以判定,若以投资的角度,人口在当时一定缺乏足够的市场需求。难道这是历史中无端的一笔?我个人不愿相信这种草率的结论,于是又做了些猜想。

      将购置人口当成投资,是基于最大限度保留人口的初衷,如果改变初衷,不以最大限度保留人口为准则,那么是为了什么?难不成是消费?如果顺着这条思路捋下去,那么结论将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易子而食、析骨而炊。

      仔细对比《汉书·食货志》和《汉书·高帝纪》中记述的那段历史,可以发现刘邦在当时是急征兵进行战略防御。有一个问题实际上是被回避了的,那就是军粮从何而来。因此可以做出一个设想:本就极为稀缺的粮食被征作军用,极少数的粮食流入黑市,其价格高达上万钱一斛,为了防止百姓因无饭可吃而哗变,军队采取了行动,采取诱骗加武力的办法,驱逐百姓到巴蜀之地自谋生路。为了暂时避免因饥饿而死亡,刘邦鼓励平民易子而食。自己的孩子下不去口,换着吃起来,情感上至少要比吃自己的孩子容易接受一些,而且历史上曾有先例。

      从这个角度来看,“令民就食蜀、汉”并非史评者通常认定的赈灾行为,而是军管政府的临时应急措施。那么就此推论,起码在公元前205年的下半年时期,经济秩序仍未有任何恢复的迹象。

      拨乱反正的前夜

      汉高祖刘邦着力稳定社会及经济的秩序始于其最大政敌项羽死后,那是公元前201年初。他率先做的是释放囚犯,用过去的说法叫大赦天下。这也是每每改朝换代,尤其是僭主上位的时候,都会有此举措。最常见的解释是,这些虚伪的僭主为了向社会表达他们的善良而采取的手段,其目的是取得社会的信任,降低因过度恐惧或质疑而带来不必要的执政成本。我个人认为这只是浅表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或者说更直接的原因,还在经济中。

      由于僭主多是通过武力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不免因战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此时用于生产的原始经济资源是过剩的,如土地等不再稀缺,反倒是劳动力成了稀缺资源。因此说,战后恢复经济的最重要一环是恢复劳动力增长,也就是恢复人口增长。囚犯作为基础人口存在,是促进未来人口增长的原始资源,同时他们具备参与社会劳动的能力,将其免罪释放出来,有助于加快经济恢复的速度。

      然而恢复经济和稳固统治尚需要一个平衡点。项羽死后,其政治势力虽然就此烟消云散,但这并不代表刘邦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在第二次分封后,新一轮的政治势力割据就此重新开始,刘邦面临的政治威胁依然存在。

      史书记载,汉高祖称帝后,曾允许士兵解甲归田。定居关中的士兵,给予12年免税政策;返回原籍的,给予6年的免税政策。乍一看,很容易将这理解为就此解散军队,让士兵彻底回家务农,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然而细一推敲,却发现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前文说过,由于第二次分封,作为政治安全隐患的割据势力仍旧存在,未将他们剪除之前,解除武装力量的做法根本是自寻死路。

      回过头去史卷中找答案,不难看到,刘邦解散军队这件事,至多只是一个噱头,因为两个月之后他就再次调动军队开展军事行动,以谋反之名对时为燕王的臧荼动武。

      兵员的组织和动员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倘若真如史中所言,刘邦将军队解散,那么他征讨臧荼的事情就难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将归家种田的士兵重新集结、组织起来是很困难的事情,就更不要提进行武装征讨了。

      由历史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刘邦至死前,都没有彻底停止军事行动,由此可见,在他有生之年里,根本没有过真心实意的裁军念头。当然,这也受形势所迫。在执政者的军事神经始终绷紧的前提下,其辖区的经济体系实难脱离战时状态。而战时状态的经济环境往往处于高度集中管理之下,政治权力频频会插手经济事务。这种政治权力干预经济的情形,就是典型的管制经济。典型的例证是,汉高祖刘邦在被确立为核心领导者的政治地位后,曾动用行政命令,严格限制富庶人群的消费标准,尤其是商人,如禁止穿丝绸衣服,禁止使用马车等。同时伴有抑制商业发展的政策存在,不仅提高商业税率,还对商人施行低国民待遇,如人格歧视、侮辱等。

      由此可知,刘邦执政期间的经济环境仍旧处于政府的高度管制之下。曾有史学家认定汉初的经济政策,是类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其实是不够准确的,因为没有半点迹象表明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力度减弱。

     {分页} 黄老之术是泛自由主义经济理念

      “黄老之术”于汉初盛行,并不能成为自由经济的明确证据,至少在刘邦执政阶段,经济政策尚未向自由化发展。真正逐渐推动经济向自由化发展,实始于惠帝、吕后执政时期。而经济泛自由化的高峰则在文、景二帝执政时期,是谓“文景之治”。

      文帝执政期间,主要着力于恢复经济秩序,鼓励农业生产。对于这一点,无须过多怀疑。然而政治气候上的宽松,比如放松对民间言论的管制,废除连坐法并减少肉刑的施行等,却要换一种角度来思考和看待。因为这段历史首次被载入史册的背景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作为记录者的司马迁,由于其生活年代距那段历史过于相近,以至于令人无法相信他所记录的历史完全属实,并没有半点因政治压力而杜撰的美化成分。尤其是当我们了解到,他曾因写史不慎而受刑的这一历史细节,我们更应对他笔下特殊时期的历史,有着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

      所谓肉刑,就是指伤害人肢体的刑罚,其设立目的是以其残酷性威慑社会成员,使其不敢抵制或否认统治者的权威性。肉刑的施加,绝大部分会伤害到人的劳动能力。从保护劳动力的角度讲,汉文帝时期有可能会减少肉刑的使用,但不能就此认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当其统治权威受到挑战或玷污时,他下达死刑命令时的决绝,丝毫不比其他任何暴君逊色。在新垣平一案上,文帝就展示了其作为统治者的冷酷无情。普通的欺诈,断不至于以生命来作为支付失败的成本。然而这欺诈行为若是施加到统治者身上,令其不可侵犯的权威性有蒙羞之感,那么难免遭至极刑。于是我们看到,在骗局被拆穿后,自觉被愚弄的文帝对新垣平没留半点情面,果断而毅然地下达了处决及灭族命令。

      连死刑都不吝使用的统治者,不能奢望其对肉刑完全望而却步。

      据史而言,文帝执政时最为史官称道的是建立了针对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制度,一旦年龄达标(八十岁以上),即可按月领取政府给予的经济保障。仔细辨析,却发现这制度的形式主义倾向非常严重。就当时社会的平均寿命而言,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人几乎是凤毛麟角,因此这看起来具有人文色彩的政策实为镜花水月般遥不可及,以此来作为对汉文帝歌功颂德的依据实在过于单薄。

      究汉文帝刘恒一生的政治历程可知,其执政目标惟有经济复苏。在位23年的时间里,他始终贯彻着政府少干预经济的自由经济理念,推行减税政策,放宽对商业的管制,允许个人承包山林川泽等国有资产。这些举措无疑为汉帝国的经济从萧条走向复苏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作为执政者,文帝更喜欢采用权术也就是阴谋政治来控制局势,而并不推崇暴力或严刑峻法。这与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息息相关,人口的密度不足,使得劳动力显得稀少而珍贵,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轻易不会采取伤害劳动力的激烈措施。薄弱的经济积累,不至于造成社会矛盾激烈到难以控制的地步,所以也无须用刑见血。

      景帝执政时期,曾经尝试对经济政策进行改变。由于对新政的风险预估不足,只能浅尝辄止,之后仍旧沿袭着文帝时期的经济政策,不再做大的变动。长期稳定的经济政策,使经济环境具备了足够的延续性,因而保证了经济发展的持续进行。

      由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环境产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使得文、景两帝在执政技术上出现了必要的差别,这差别直接体现在对政治局势的控制手段上。与文帝所不同的是,景帝于执政期间,不完全依靠阴谋政治和权术来控制政治局势,而是在其中夹杂了暗杀手段,如秘密处决条侯周亚夫。

      汉代的经济自由主义,其理论基础在于“黄老之术”。事实上,“黄老之术”更侧重于政治理念而非经济理念。所谓的无为之治,只是一种表象,隐藏在这背后的是无所不为。说得浅显些,是用阴谋手段来巩固权力基础,而不论这权力的来源是否合理。从这个角度看,黄老之术的核心思想与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如出一辙,都是对权力的目的性极为明确,且秉承着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思想。虽然两者在诞生时间上相差一千六百多年,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在核心理念上的异常相似。

      任何一种在历史上流传,并产生深远影响的思想出现,我们绝不可以孤立地认为其是横空出世,其诞生的基础必然脱胎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与社会的现实情况有着紧密的联系。黄老之术之所以成为执政者的政治理念,是由于它与当时的社会状态有着足够的契合点。然而受限于黄老之术的起源背景,其理念中又有与现实情况不相吻合的部分。

      《黄帝四经》与《道德经》起源的时代,其社会生产能力及社会群落所掌握的资源总量,与汉代相比有着巨大的差别。这意味着老子在理论中所建立的“小国寡民”模型,无法套用到汉帝国庞大的身躯之上。老子本人并未经历过帝国天下的时代,对经济富足并无深刻的理解,只能认识到政府少干预经济的好处,却不知道经济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社会群落中有经济积累的成员会要求政治权利。这是人的社会意识使然,因政治权利不足而对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缺乏信心以及安全感。

      对更高政治权利的要求,是直接有悖于最高统治者核心利益的。这种政治权利归属的矛盾会因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持续升级,直到累加至社会无力承担而最终以极端的形式爆发。景帝执政期间的“七国之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以今日观点来看,黄老之术略微窥得了些经济发展规律的门径,但是理解并不深刻,对新技术作用于经济的效果,以及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社会意识变化,并无前瞻性的洞察力和主动应对的法门。理论的天然缺陷,使得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便丧失了指导社会继续前进的能力。理论支持上的无以为继,令统治者和整个社会都陷入迷茫之中。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要求,与帝国统治者维持至高无上皇权的要求,这两者间存在的矛盾根本无法调和。文帝的权术,景帝的暗杀,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评判执政者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刘恒还是刘启,在执政中的表现至多是处在一个合格的水平线上,并没有任何举措超出其应尽义务。说得通俗点,他们只是将本职工作中规中矩地完成而已。因此后世给予他们过高的评价是有失妥当的。若以尽职就该受到歌功颂德的礼遇作为标准,玩忽职守就该是种被默许的常态。正是这种低标准松要求被社会所认可,才使畸形变成了常态,并在无意识中对后世的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解不开的死结

      如何施政才能既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又保证极权体制不变更,是文、景二帝在有生之年都无法破解的迷局。这是一个死结,经济泛自由化会导致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同时催生了社会成员对于政治权利的要求。这是自身经济能力提高使然,因为只有具备同经济地位相吻合的政治权利才能进行自我保护。而这恰恰又与极权主义下的皇权有着绝对的抵触。皇权要求自身具备给予社会群落内一切成员的伤害能力而不受限制。

      不妨这样理解,民权与皇权是对立的,民权的前进,意味着皇权的后退。而皇权的后退,则代表着极权体制的根基被动摇。这是最高权力执掌者所不能容许的,更是极权体制下特殊利益群体所不能容许的。事实上,这些特殊利益群体才是极权体制下的政治主体,以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同皇权作为联系纽带,从而形成的大约五百个特殊家庭的联盟。社会群落中,一切优势资源被他们所垄断,一切利益皆以他们为核心。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在围绕着他们的利益运转。他们不会容许其他人轻易染指这属于他们的特权,而强大的皇权只不过是他们共同利益的集中代言,是他们利益的保护伞而已。这些特殊利益群体致力于维护皇权的目的就在于此。倘若皇权的掌控者个人不愿维护他们的利益,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换掉掌权者,直到他们满意为止。

      一句话可以概括这种本质:帝国时期的最高权力掌控者,其执政是为了特殊利益群体,而绝非为民。

      由于这些特殊利益群体从中作梗,在民权与皇权产生剧烈矛盾时,历史选择的道路往往是最坏的方向。每当需要维护既定统治的时刻,他们的反应都是极其暴烈的,包括不惜动用一切极端手段,如政治打压,甚至连破坏经济秩序都在所不顾,哪怕大开历史倒车,将自由而具有活力的经济重新纳入高压管制之下。

      不幸的是,汉武执政的年代,就是这样一个倒行逆施,逐渐步入黑暗的时刻。

     {分页} 自由经济,向后转

      国进民退,是汉武年间的主流声音。彼一时,文、景两帝于汉帝国初年打造的自由经济环境不复存在,大量的经济资源重新纳入政府管制范围,如山泽、盐铁等曾经由个人承包的产业悉数收归国有,甚至连酒水的经营权都垄断在政府手中。不单如此,汉帝国中央政府为保证财政收入连年增长,以弥补庞大的财政支出,还选择了进一步加税,同时增加了新的税种,典型的如交通物流税、商业税、工业资产税。这无疑是涸泽而渔,是在榨取社会的经济活力。

      由于缺乏必要的政治权利做保障,本就脆弱的民营经济体在骤然恶化的经济生态环境中更显得不堪一击,短短几年内就大批倒闭。一时间,汉帝国的社会失业率高涨,而那些依靠民营经济体生存的社会成员纷纷丧失经济来源。当民众的生存受到挑战时,社会秩序的安定也就会受到挑战,这令帝国的长治久安成了镜花水月——在四川成都、云南昆明、山东琅邪这些经济重灾区皆出现了平民组织的武装。

      盐铁暴利始于汉

      《汉书·食货志》中曾记载,大儒董仲舒与汉武帝论政,谈及秦帝国的经济状况,说秦帝国时期贫富差距极大,穷人穷得连插根锥子的土地都没有,而富人不但土地多得连成片,连山川林地、河流池沼都被他们占有,甚至普通城镇里的富人就能做到贵如君主富比王侯。这些富人们竞相攀比,比谁过的日子更为奢侈。这样的现象存在,是导致平民生活困苦的原因,而诱发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是允许土地使用权交易流转。

      在前文的秦篇中,曾分析过秦帝国时期土地政策的实际情况,这与董仲舒的说法是相矛盾的。那么此处出现的矛盾该如何解释呢?个人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董根本不知道秦时期土地政策的具体情况,仅仅是以汉时期的现状做推断;另一种可能是他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是汉时期的事,非要套个秦时期的帽子,这种做法在中国历史的政治中比较通行,叫借古喻今。其目的是将问题含蓄地表达出来,以便于统治者接受自己的观点。

      说到这里,有一个历史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那就是这段论政发生的具体时间。就《汉书·食货志》中的记载而言,这段历史发生在汉武帝开始对外发动战争之后,其时财政空虚,只能靠课重税维持收支平衡,民生因此而困顿,社会经济状况极为严峻。

      由这个特殊的历史细节做线索,再回头去看董仲舒声言的秦帝国时期“屯戍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则别有一番韵味。两相联系之下,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董仲舒所言之情况正是汉武帝刘彻执政时期的社会现实。

      就此推论可知,董仲舒论政的目的,其实有两点,一是剪除豪强,二是减税。这两者的核心意图是一致的,那就是调节社会中的贫富差距和经济资源分配,并致力于恢复经济秩序和生产力。然而现实总和理想有着巨大的落差,作为统治者的汉武帝对于董仲舒的建议只听进去了一半,那就是剪除豪强。在其执政年间,曾屡次三番动用行政手段迁徙境内经济富足的人家到茂陵地区。

      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待这所谓的“豪强”,却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只不过是些普通的民间资产持有者。他们在历史中被扣过的大帽子变化无端,无论是过去被叫做“豪强”,还是“为富不仁者”,抑或是后来被称作的“土豪劣绅”或者“资本家”。所有的称谓无不是将他们推至道德的谷底中央。

      如果把这些被掠夺的社会成员看作当时的中产,那么此种政治举措就是在消灭这个阶层。中产阶层在社会中往往充当着社会矛盾缓冲、调和的润滑剂,他们的缺失定然会使社会矛盾产生硬着陆式的碰撞,从而给社会带来难以抚平的创伤。

      以纯经济角度看,消灭中产阶层同样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因为这只会令经济资源更加集中而得不到充分的流动。更可怕的是,这种权力越界行为会严重伤害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信心,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的均贫而绝非均富。帝国体制的漏洞,使得真正获得巨额财富者都是围绕着最高权力的投机取巧者,而绝无依靠勤劳致富的例子存在。这是帝国的死穴,所以董仲舒的理论难以落实到实践中去。

      事实上,史书里含蓄地记载了董仲舒的核心意见未被采纳,越发恶劣的经济状况使得人吃人的现象重现于华夏大地上。

      养儿防老是一种投资

      伴随着经济复苏,人口数量恢复正增长将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是人之本能所至。若不是因有悖人道的政治措施出现,几乎可以认定人口增长是经济发展进入良性轨道的标志,尤其在人口数量未达到经济资源负载的临界点前,快速增加的人口会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但经济不会一直随人口增加而呈良性发展。当人口数量接近,甚至超过经济资源负载的临界点时,经济环境会因无法承载如此大的压力而陡生紊乱。

      根据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可知,人口的增长是以几何级数进行的,尤其是处于农耕文明下的社会环境,一旦有30到50年的稳定时间,就会导致人口增长速度直线上升。这源于农耕经济环境下繁育后代的低成本。

      在未进入现代社会之前,史上任何文明都不存在社会福利的概念,更没有完备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中的平民,也就是被食利阶层,在遭遇变故如伤残或因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由于再没有其他可以获得经济来源的途径,基本等于完全失去了生存保障。普通的经济储备不足以抵御意外风险,且成本偏高。为了抗拒这种生存风险,平民选择了繁育下一代作为个人的专属保险。这正应了一句古话:养儿防老。

      当养育子女成为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时,这等同于一种中长期投资。既是投资,就要对风险进行核算,同时考虑成本与收益。除去孩子先天残疾外,最大的风险就是死亡。然而在以农耕经济为主的社会群落里,其成员的生活区域较为固定,环境较为舒适、安全,外来侵害罕有,这无形中就将夭折风险降低了许多。为了规避风险,人们还可以选择分散投资的策略,比如扩大生养数量。

      养孩子的成本除去日常开销外再无其他,而这成本与经过十余年就可以逐步转化成生产力,之后在至少30年的时间里,可以作为持续性盈利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相比较起来,几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问题的实质在剥茧抽丝后渐渐清晰了,作为个体,大量生育子女实在是出于一种经济效益的考虑,所生养越多,意味着日后可供自身消费的经济供养就越多,生存风险就越小。基于此种理由不难理解人口缘何激增。人口的充裕,反衬出与之相对应的经济资源紧缺,这令统治者不再把人口当作稀缺资源看待,于是就出现了“以百姓为刍狗”的“圣人之治”,如汉武帝当政之时,肉刑、诛戮等有违人道的手段层出不穷。甚至当这些手段都不能阻止人口疯狂增长趋势的时候,当局迫于人口的压力,更为极端的选择就此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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